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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澳大利亞聯邦、州與地方財政部門負責人已就“將額度不足1000澳元的海外在線交易商品與服務納入商品與服務稅(GST)課征範圍之內”達成共識。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國庫部部長喬·霍奇近日在聯邦財政關系與稅制改革委員會舉行的一次研討會上發言時表示,各級政府只要通過海外供貨商的註冊地,就可以足額對海外在線購物的民眾課征GST。澳大利亞州與地方政府財政部門負責人一致認為,目前GST針對海外商品與服務的起征點應該降至為0,即:州與地方政府可以先將這些商品與服務姑且給予其與國內商品一樣的國民待遇,然後,在根據海外供貨商的註冊地,對民眾從海外購物額度超過1000澳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一定的稅收比例課征GST。據霍奇透露,聯邦政府將會從2017年1月1日起將該草案納入立法程序。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