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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芳共和國(Lan Fang Republic),是十八世紀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之間存在於南洋婆羅洲(現印度尼西亞占據稱加裏曼丹島)上的海外華人所創立的第一個共和國,也是亞洲歷史上的第一個共和國。1770年,廣東梅州(今梅州市梅縣區)的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今西加裏曼丹)坤甸成立了“蘭芳公司”,是個類似於東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色彩的團體組織。1777年,羅芳伯將“公司”改為“共和國”,以東萬律為首都“蘭芳大統制共和國”建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蘭芳共和國建立時,第一任總制是陳蘭伯,第二任總制是羅芳伯,最後一任總制是劉恩官。蘭芳大統制名稱,取之於此;亦有人因第二任總制羅芳伯而稱其為方伯共和國。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