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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南京市防控指挥部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第6号)》,对全市居民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措施,为全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疫情形势发展变化,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达产的通告(第13号)》中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小区管理工作予以细化明确。 一、本小区人员进出问题。居民小区中,所有业主及承租户一律可以自由进出。其中14日内到过湖北(武汉)的人员、14日内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二、非本小区人员进出问题。因探亲访友等需要,本市居民和持“宁归来”平台绿色健康码的来宁返宁人员,可以进入小区,一律佩戴口罩,在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前提下,由小区被探访的业主或承租户到小区门口带领方可进入。各区不得再自行设置任何限制规定。 三、解除隔离观察证明互认问题。对在南京市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期满的涉疫重点人员,持隔离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书》,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各区不得重复要求隔离。 四、关于小区送货问题。居民购买大宗货物,需快递人员、搬运工人上门送达的,搬运工人一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由购货的小区业主或承租户到小区门口带领一次性进入。对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购买较重物品的,准许送货人员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递送。 五、小区出入证问题。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严格执行市防控指挥部“13号通告”要求;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继续落实封闭式管理规定,既保障居民自由出入,又及时发现督促来宁返宁人员登录“宁归来”平台登记报备,落实好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 南京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